2026-06-18 — views
欧洲自动驾驶竞争格局——奔驰 Level 3、CARIAD 的警示,以及欧洲如何看待自动驾驶
奔驰拥有全球首个合法 L3 量产认证。CARIAD 成为一个警示故事。欧洲采取与美国根本不同的监管路径。
实体AI基准系列第78篇——欧洲自动驾驶竞争格局
欧洲在自动驾驶车辆方面采取了与美国根本不同的路径。美国通过州级运营许可让 Waymo 在加州、亚利桑那州和德克萨斯州运营商业无人出租车,而欧洲则通过 UNECE 型式认证推进——对跨越27个成员国的统一法规框架进行车辆设计认证。结果:欧洲催生了全球首个且唯一合法的 Level 3 量产车(奔驰 Drive Pilot),而美国则部署了全球唯一的商业无人出租车车队。两条路都代表真正的进步,但尚未汇合。本文描绘欧洲自动驾驶格局——监管架构、奔驰先例、CARIAD 警示故事,以及 GDPR 对全球数据竞赛的意义。
第一节——SAE 等级在欧洲语境中的意义
SAE 国际自动化等级为全球比较自动驾驶系统提供了共同词汇。欧洲的监管框架对这些等级的映射并不均衡。
| SAE 等级 | 定义 | 欧洲法律地位 |
|---|---|---|
| L2(部分自动) | 驾驶员必须随时监控;系统处理车道保持和自适应巡航 | 广泛普及;已在欧盟获批 |
| L2+ | 增强型 L2——可能免手操作,但需眼睛盯着;制造商营销术语 | 广泛普及;在某些市场为监管灰色地带 |
| L3(条件自动) | 驾驶员可不盯路;系统处理定义的 ODD;系统要求时驾驶员须重新接管 | 仅在德国(2021年 StVG 修订)、美国内华达州、日本合法 |
| L4(高度自动) | 在定义的 ODD 内无需驾驶员;可在地理围栏区域无人类备份下运行 | CA、AZ、TX 已批准 Waymo 出租车;欧盟无量产车认证 |
| L5(完全自动) | 任何地方均无需驾驶员——无需方向盘 | 无任何司法管辖区批准;理论概念 |
欧洲监管架构: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发布车辆法规。UN-R157 涵盖 Level 3 的自动车道保持系统(ALKS)。欧盟成员国通过型式认证采用 UNECE 法规——对车辆设计进行认证,一次认证涵盖所有按该规格生产的车辆。德国于2021年修订《道路交通法》(StVG),明确允许 Level 3 车辆上公路。这与美国的运营许可方式形成对比——批准特定运营商在特定地理区域运行,速度更快但跨州可移植性较差。
第二节——奔驰 Drive Pilot:全球首个合法 L3
截至2026年,奔驰 Drive Pilot 是全球唯一获准在公共道路合法使用的量产 Level 3 自动驾驶系统。
| 指标 | 详情 |
|---|---|
| 名称 | 奔驰 Drive Pilot |
| SAE 等级 | Level 3——条件自动化 |
| 法律认证 | 德国(2021年 StVG 认证);美国内华达州(2023年)——全球首个 L3 认证 |
| 运行设计域(ODD) | 德国高速公路,最高 60 公里/小时(37 英里/小时),良好天气,清晰车道标线,白天 |
| 驾驶员可做的事 | 双手和眼睛离开方向盘;系统启动时可合法观看视频、使用手机 |
| 传感器套件 | 后向激光雷达、立体摄像头、雷达、GPS + 高精地图;冗余制动和转向执行 |
| 车型 | 奔驰 S-Class 和 EQS(仅旗舰车型);订阅制(德国估计每年2,500美元,估计值) |
| 责任转移 | Drive Pilot 启动期间,奔驰承担法律责任——OEM 承担系统错误的责任 |
| 速度上限 | 60 公里/小时限制主要适用于高速公路堵车走走停停场景 |
| 下一步目标 | 奔驰目标将 L3 扩展至 130 公里/小时(高速公路巡航速度)——待监管批准 |
为何 Drive Pilot 的意义超越 60 公里/小时限制: Drive Pilot 最重要的方面不是技术,而是责任模式。奔驰明确承担 Drive Pilot 启动期间事故的法律责任。这是对美国自动驾驶公司构建法律风险方式的历史性背离。特斯拉、Waymo 和 Aurora 各自构建了限制 OEM 责任的法律框架。奔驰做了相反的事——明确承担责任——改变了全球自动驾驶责任对话。这也意味着奔驰的 Drive Pilot 精算模型必须极度保守,这解释了 60 公里/小时的上限。速度上限不仅仅是技术限制,也是责任管理决策。
第三节——大众 CARIAD:警示故事
CARIAD(Car, I Am Digital)是大众集团的软件部门——也是汽车行业历史上最昂贵的教训之一:硬件优先的公司试图建立软件组织时会发生什么。
| 时间线 | 事件 |
|---|---|
| 2020年 | 大众集团成立 CARIAD,整合奥迪、保时捷、大众、斯柯达和 SEAT 品牌的软件开发 |
| 2022年 | CARIAD 延误导致保时捷 Macan EV 和奥迪 Q6 e-tron 推迟1–2年上市;估计减值超过20亿美元(估计值) |
| 2023年 | 大众向 Rivian 投资7亿美元进行软件合作;对 CARIAD 估值进行减值 |
| 2024年 | CARIAD 与小鹏汽车合作;大众收购约5%小鹏股份进行技术转让——中国自动驾驶公司提供 CARIAD 无法自建的能力 |
| 2025年 | CARIAD 领导层大换血;人员结构重组;范围从「完整 L4 自动驾驶」收窄至近期「实用型 L2+」 |
主要失败模式: 低估软件复杂性;试图全部自主研发;跨遗留 OEM 品牌的分散团队架构;硬件优先的 OEM 文化应用于软件开发。
CARIAD 的故事并非大众独有。通用汽车的 Cruise 面临自身的运营危机。福特的 Argo AI 在吸收数十亿投资后关闭。规律是一致的:试图从现有硬件文化内部有机发展世界级 AV 软件组织的汽车 OEM,相对于从第一天起就以软件为核心的公司(Waymo、特斯拉)面临结构性劣势。CARIAD 转向与 Rivian 和小鹏合作,是承认纯内部路径行不通。
第四节——欧洲其他自动驾驶玩家
欧洲的自动驾驶格局超越奔驰和大众。OEM、一级供应商和专业公司各自在技术栈中追求不同的定位。
| 公司 | 方式 | 现状 |
|---|---|---|
| 宝马 | 目前通过 Mobileye ADAS 合作实现 L2+;为2025+车型开发内部 L3 | 测试 L3;尚无量产认证 |
| Stellantis | 通过 Mobileye 合作在标致、菲亚特、克莱斯勒、吉普品牌实现 L2+ | 无宣布的 L3 时间表 |
| 雷诺/日产 | 通过 Valeo 实现 L2+;日产 ProPilot 2.0 为免手操作高速公路 L2+(需眼睛盯着) | 无 L3 量产 |
| 沃尔沃 | 收购 Zenseact(前 Veoneer 自动驾驶部门);为哥德堡城市试点开发 L4 自动驾驶 | 哥德堡城市自动驾驶试点进行中;Zenseact 开发 L4 软件栈 |
| 博世 | 一级跨 OEM 自动驾驶软件——ADAS 系统、高精地图、传感器融合中间件 | 为众多 OEM ADAS 系统提供动力;不部署自有出租车队 |
| 大陆集团 | 一级摄像头、雷达和激光雷达传感器套件;OEM 集成软件中间件 | 为 OEM 提供零部件和系统集成 |
| Mobileye(英特尔,以色列) | 视觉 ADAS 为全球宝马、大众、通用、福特、日产提供动力;独立出租车计划 | 量产出货量最大的 ADAS 提供商(估计值);在慕尼黑、特拉维夫、东京测试出租车 |
| Waymo 在欧洲 | 无宣布的欧洲运营 | 美国式运营许可与 UNECE 型式认证监管框架不相容 |
第五节——欧洲 vs 美国监管方式
欧美自动驾驶监管的结构性差异对部署速度、责任和竞争数据优势产生复合影响。
| 维度 | 欧洲(UNECE/EU) | 美国 |
|---|---|---|
| 监管机构 | UNECE 发布法规;EU 型式认证 + 国家 StVG 修订 | 州级(CA DMV、TX DOT、AZ DOT)+ NHTSA 联邦监督 |
| 认证类型 | 型式认证——认证车辆设计;一次认证涵盖所有按规格生产的车辆 | 运营许可——在特定地理区域批准特定运营商 |
| L3 认证 | 仅德国(60 公里/小时上限);日本(类似速度限制) | 内华达州(仅奔驰);无广泛 L3 运营框架 |
| L4 出租车 | 无欧盟认证;Waymo 无法在欧盟商业运营 | CA、AZ、TX 已批准 Waymo 商业完全无人驾驶运营 |
| 批准速度 | 较慢——协调27个欧盟成员国加 UNECE 需要多年流程 | 较快——各州可在联邦法律前先行发放许可 |
| 责任框架 | OEM 承担 L3 责任(由奔驰建立);责任清晰 | 运营商/OEM 责任结构复杂;美国法律仍在演变 |
| 数据与隐私 | GDPR 限制车队视频数据收集——欧盟自动驾驶训练管道的结构性劣势 | 美国 OEM 可更自由地收集和使用车队摄像头数据;训练上的竞争优势 |
GDPR 结构性劣势是讨论最少但可能最具影响力的不对称。特斯拉的车队数据战略依赖于从全球数百万客户车辆收集视频,用于训练 FSD 神经网络,并通过 OTA 部署改进。GDPR 对收集欧盟驾驶者的生物特征和行为数据施加重大限制。这为美国自动驾驶公司在欧盟市场制造了实质性的监管护城河:他们拥有欧盟竞争者在本土面对 GDPR 限制而无法轻易复制的数据收集结构优势。
第六节——这对全球基准意味着什么
欧洲自动驾驶格局产生了三个对全球实体AI基准重要的观察:
1. 责任承担是缺失的商业解锁钥匙。 奔驰 Drive Pilot 展示了当 OEM 承担责任时 Level 3 可以到达消费者手中。其他自动驾驶公司都在回避这一点。遵循奔驰责任模式的公司将是能够向大众消费者可信地销售 L3 系统的公司。
2. CARIAD 证明自动驾驶软件无法靠堆人力建立。 教训不是传统 OEM 不应该建立软件,而是他们无法通过向硬件文化引入大量工程师来获取软件能力,而不同时改造文化。通过收购和合作缩小差距的 OEM(宝马通过 Mobileye,沃尔沃通过 Zenseact,大众通过小鹏合作)是买入文化,而不只是人头。
3. GDPR 是美国自动驾驶领头羊在欧盟市场的结构性护城河。 Waymo 目前因监管不相容无法在欧洲运营。但当欧盟法规确实开放时,Waymo 将带着在 GDPR 限制下任何欧盟竞争者都无法积累的数据量入场。数据差距每年随欧盟市场对美国机器人出租车运营商保持封闭而复利增长。
第七节——关于本系列
这是实体AI基准系列第78篇。本文添加欧洲维度:奔驰的历史性责任承担、CARIAD 的警示失败、UNECE 型式认证路径对比美国运营许可,以及 GDPR 对全球自动驾驶数据竞赛的结构影响。
注意: 订阅价格、估值数字、市场估计和减值金额标有「(估计值)」,反映公开可用的行业报告。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
来源
- 奔驰 Drive Pilot L3 认证——奔驰新闻 ↗
- UNECE 第157号法规 ALKS——UNECE ↗
- 大众 CARIAD——大众集团 ↗
- Mobileye 自动驾驶计划——Mobileye ↗
- Volvo Zenseact 自动驾驶——Zenseact ↗